答:我省高考考生号采用10位编制,其中第一、二位为地市码;第三、四位为县区码;第五位为考生属性码,“1”代表普通类(物理),“2”代表普通类(历史),“3”代表体育类,“4”代表艺术类,“6”代表单考单招类,“8”代表“退役士兵”类,“9”代表“3+证书”类;第六至十位为流水号,其中第六位为“9”的是随迁子女考生。每名考生只能有一个高考考生号。
答:考生属性与考试科目之间的关系说明详见下表:
答:不可以,因为高水平运动队录取需要全国统一高考成绩。
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
(1)应届毕业生
①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连续3年学籍(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下同)并实际就读,且高考报名时具有我省户籍的。
②考生父母(含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为广东户籍,考生取得我省户籍满1年、学籍满1年不足3年并实际就读的。即考生于高三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2025年8月31日)已将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三年级开学前已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
③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非广东户籍,但考生取得我省户籍满2年、学籍满2年不足3年并实际就读的。即考生于高二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2024年8月31日)已将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二年级开学前考生已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
(2)往届毕业生
①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
②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户籍迁入我省满18个月(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且高考报名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满1年的。
(3)同等学力人员
①户籍迁入我省满3年(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且在我省参加中考,高考录取时考生须初中毕业(含结业)满3年,并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
②户籍迁入我省满18个月(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高考报名时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满4年,并取得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
答:具有我省合法户籍的应、往届生毕业生,如户籍迁入时间或学籍(学历)未达到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只能参加高职院校(专科)批次录取,不能参加本科批次录取。
答: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即持广东省户籍,但身份证号码的前两位非44),高考报名注册成功后,应届毕业生须网上填写《广东省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应届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核表》后,由报名点学校和县市招办审核;往届毕业生须网上填写《广东省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往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核表》后,由报名点学校和县市招办审核。
答:非我省户籍的考生,必须符合我省随迁子女高考报考条件,方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资格审核的主要依据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4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优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资格审核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粤教考函〔2023〕34号)。
答:根据教育部规定,既不符合流入地报考条件,又不符合流出地报考条件的,原则上回流出地报考。
答: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应密切关注原户籍地(或流出地)的报考通知,及早回原籍报考。确实错过原籍报考时间的考生,应及时向所在中学反映,由所在中学将名单报上级招生考试机构,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名单后,将尽力协调考生原籍省份安排补报名。对艺术类、体育类、中职类等特殊类型考生,因考试时间较早,一旦错过当地高考报名将无法安排考试。
答:按照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有关规定,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随迁子女高一入学前(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高考录取结束时(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予以认定。居住证有效性审核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
答:已建立统一管理审核机制或实现网上数据联审方式的地市,由地市招生考试机构根据相关部门反馈的电子数据比对结果统一加盖公章认定。详情请咨询报考当地市招生办。
答:不符合。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指引,明确关于社会保险认定问题,考生父母仅购买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中的一种,不予认定。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审核工作具体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审核工作具体由当地医保部门负责。
答:符合随迁子女高考报名政策的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不需要提供在广东参加中考的证明,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3+证书”考试。
答:符合随迁子女高考报名政策的中职、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需要提供在广东参加中考的证明,才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夏季高考。
答:按照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指引,考生父亲和母亲一方符合居住证条件的,另一方符合社保条件的,予以认定。
答: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指引,拟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考生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截止至高考录取结束时(8月31日)缴费年限累计达3年以上(含3年)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社保能否补缴应按社保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答:随迁子女条件审核时,父亲或母亲一方的居住证符合要求即可。拟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随迁子女高一入学前(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高考当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予以认定。
答:根据我省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要求中“考生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截止至高考录取结束时(8月31日)缴费年限累计达3年以上(含3年)的,予以认定。”此种情况,社保条件予以认定。
答:不予认定。
答:随迁子女父母入户广东省时段,可视同办理居住证有效时段。随迁子女父母是广东省户籍的,其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仍需审核,条件要求与随迁子女外省户籍父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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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